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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用政府信用救上市公司
发表日期:2009-02-19
  

  近几个月来,一些上市公司又成国内媒体及市场的焦点,这几家上市公司在短短的时间里股价连连下跌,不仅使得这些公司的市场价值骤然缩水近百亿,而且也导致其他一些股票也跟着跳水。
  
  有人主张,对这些上市公司所遇到的困难,政府不能够坐视不管,而应该动用政府信用担保,帮助它们渡过难关。其理由就在于,这些上市公司是当地最大的民营企业,它对当地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特别它们还是当地的纳税大户,也是解决社会失业问题最多的企业。因此,对于这些上市公司所遇到的困难,政府有理由来救助它们。
  
  在竞争的市场中,市场的活力就在于企业的创立、发展与淘汰。当企业面对着激烈的市场竞争时、当企业面对着未来的不确定性时,企业要让自己能够生存下来,就得有自己的独特的竞争力。如果企业没有破产或淘汰,没有退出机制,企业的好坏都一样,那么整个市场只能够会逆向选择。在这种情况下,整个市场的活力一定会丧失殆尽。
  
  早几年这些上市公司能够抓住良机,迅速地发展,特别是在资本市场完全管制的条件下,能够利用当时管制的条件让上市公司运作得得心应手,这是无可非议的。特别那几年这些上市公司股价牛气冲天,常年不倒,让公司及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赚得盘满钵满。但是,在这些上市公司牛气冲天时,在这些上市公司赚得盘满钵满时,怎么没有见到它们对社会做一点额外贡献呢?公司收益业绩好时,不想到社会,当公司有困难就要社会来帮助,这如何对等。
  
  有人认为,这些上市公司的发展让当地的税收增长了,让当地的就业机会增加了,这也算是上市公司的贡献吗?在市场体制下,在既定的政治规则下纳税的义务与权利是分离的。纳税是每一个人、每一家企业应有的义务,但并不能够说纳税的多少也就决定了纳税人社会权利大小。还有解决社会就业的问题是企业的责任吗?由于企业发展的需要而聘用人手,首先获得大利的是企业而不是个人或社会。个人聘用只能获得仅有一点工资,但企业则不是这样。如果不是这样,企业一定会减少人手的聘用。一般的企业是这样,上市公司也是如此。企业所做的根本上是为自己图利,只不过在企业图利的同时也让社会分享一点相应的成果罢了。否则,中国的企业就无法走向市场经济之路。
  
  目前,这些上市公司股票出现下跌,并非民众与社会有多少责任,更非政府要承诺什么,这完全是这些上市公司自己的事情。无论是这些上市公司业绩下降也好,还是这些公司放弃对该公司股票操纵也好,市场对这些上市公司股票不认可,股价岂有仅升不跌之理呢?股价下跌了,上市公司的风险暴露了出来,市场与民众对此原因则一无所知,则要求用政府信用来救助之,不知这是哪里来的法律规定?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样的逻辑?于情于理都不合。
  
  比如,对企业来说,如果上市公司的得失要政府的信用来担保,那么这些上市公司一定会把企业运作收益归为己有,而把企业运作成本让政府来承担。这样必然让整个市场的上市公司产权又回归到产权缺失的状态,导致整个市场资源运作的无效率。
  
  对政府来说,如果政府要承担企业运作上的道义上的责任,那么既无法实现真正的政府与企业的分离,也无法让政府有效地履行其职能。一个职能界定不清的政府肯定是一个低效率或无效率的政府。
  
  对社会与个人来说,政府信用并非仅是一个简单的概念,而是纳税人的财富所构成。政府用纳税人的财富注入一家企业,最后受益者只能是少数几个。政府通过强制性及间接的方式把整个纳税人的财富转移到少数人手中,这不仅对整个社会不公平,也容易导致整个社会财富严重的分配不公,制造社会矛盾与冲突。
  
  总之,对于这些上市公司股价不断下跌,这完全是公司本身的事情,让市场来选择,政府根本不要也无权动用整个社会财富去救它。如果政府一定要任意而为,所导致的负面影响一定会是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