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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有益经验,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发表日期:2009-02-19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的普遍问题。其客观原因,一是一部分企业的抵押品不足,贷款风险较大;二是贷款规模小,单项融资的交易成本较高,银行没有积极性;三是所处的行业大都是竞争性行业,小企业的淘汰率较高,融资风险大,但回报较低。因此,许多国家政府制定相应政策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提供信用担保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种手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具有多种形式,有政府参与的信用担保,有中小企业之间的互助担保,有商业机构的担保等。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政府把建立有政府参与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作为扶持中小企业的重要政策之一,并有许多成熟的经验可供我们借鉴。
  一、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省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特点
  美国、日本和台湾都有比较健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但是属于三种不同的类型。下面通过分析三种担保体系间的差别性和共性,进一步揭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特点。
  1.政府参与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基本构架
  (1)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但构成多样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有政府全额拨款,也有政府与金融机构和社会团体等共同出资。如,美国的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的资金是由联邦政府直接出资,国会预算拨款。日本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以中央政府的财政拨款为资本金。地方性信用保证协会的资金一部分是由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地方政府、公共社团和金融机构捐助,其中,金融机构的捐助资金的比例较大;另一部分是借入资金,主要是信用保险公库和地方财政以低息借给保证协会的。台湾省的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则是由政府和银行、金融机构的捐助资金组成,政府出资约占基金的80%。
  (2)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不一定由政府部门直接运作。如,美国联邦政府的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是联邦政府全额拨款,由联邦政府代理机构--小企业管理局直接负责执行和管理。而日本和台湾则是政府出资,由协会和基金等专门机构进行具体运作,政府管理部门加以监控。
  (3)政府参与的担保体系有多种结构。如,美国和台湾实行的是一级担保机构,在各地设分支机构。日本实行分层次担保,设立中央信用保险公库和地方信用保证协会两级担保。中央政府的信用保险公库为地方性信用保证协会提供再担保,再担保比率是70-80%。
  (4)政府担保资金的补充方式有固定和非固定两种。美国和日本政府有固定的财政拨款来补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担保赔付金主要用担保基金和担保收费共同支付。如,美国联邦政府每年都有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的预算拨款。而台湾的信用保证基金自建立以来虽然也得到过补充资金,但资金来源不固定,因此,为了保证基金的规模不致萎缩,担保赔付金主要靠担保费收入和利息来支付。
  2.政府参与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政策目标
  政府参与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项目都有比较明确的政策目标。一是政府的担保计划都明确规定了担保对象的规模和性质,被担保企业都要符合政府规定的中小企业标准。
  二是明确重点支持那些通过正常融资渠道不能获得贷款和融资的企业,主要是指没有足够抵押品,又有发展潜力的小企业。
  三是各担保计划都因地制宜地规定了担保重点。各担保计划的共同点是促进扩大就业、支持中小企业出口和技术升级,以及补充季节性流动资金和防止公害等。由于各国和地区的中小企业的发展阶段和管理体制不同,各担保计划还有一些特殊的扶持重点。如,美国的担保计划特别为一些特殊群体,如妇女、残疾人、退役军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办企业提供担保。日本政府的中小企业信用保证计划则与政府的产业政策配合,主要以每个时期的政府产业政策为依据,重点为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提供担保,如中小企业自动化计划等。我国台湾省的信用保证基金还配合政府的中小企业发展计划,特别设立了青年创业和企业自创品牌的担保项目,重点支持创业型小企业。
  同时,各担保计划都明确规定不给投机活动提供担保。如,美国的担保计划明确规定无论哪类贷款计划都不能用于投机性的用途,特别不能用于以投机为目的的房地产、不能用于再贷出、不能用于代销和传销、不能用于非赢利和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活动等。
  3.分散和规避风险的机制
  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都设计了一套分散和规避风险的机制,在担保机构、银行和企业之间分散风险。分散和规避风险的主要做法,一是通过规定担保比例分散风险。担保机构不是进行全额担保,而是根据贷款规模和期限进行一定比例的担保,在担保机构和银行之间分散风险。如,美国的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的担保金额一般不超过贷款的75-80%,日本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的担保金额不超过贷款的70-80%,台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的担保额也不超过80-90%。
  二是对企业实行风险约束。如,美国的信贷保证计划要求主要股东和经理人员提供个人财产抵押,以增加业主和管理人员的责任。台湾的信用保证基金则更强调银行对企业的了解。
  三是制度透明,规范管理。如,美国的中小企业管理局每年都要向国会提交有关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国会举行听证会,审查计划预算和计划执行情况。
  四是严格的审批制度和担保程序。
  4.金融机构广泛参与,自主决策
  形成有效竞争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体系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基础。美国、日本和台湾的金融体系比较发达,有一批专门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地区性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计划,并与担保机构建立稳定长期的关系。
  一是金融机构自愿参与担保计划。美国大部分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了联邦政府的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日本的都市银行、地方银行、长期信用银行、信托银行、互助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都参与信用保证体系;台湾省有47家大小银行、金融机构参与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项目。
  二是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建立各种合作关系。通常是银行申请参与担保计划,担保机构审查批准;担保机构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签定有关合同。担保机构根据贷款机构的业绩,采取不同的审批方式。如美国为提高效率,把贷款机构分为三类,各类的审查程序和担保金额不同。台湾的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也对部分有较好贷款业绩的金融机构实行授权担保,简化审批程序。
  5.加强风险管理,实行监控和咨询服务相配合
  担保机构除了进行担保和融资咨询,监控贷款项目运行情况外,还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为企业提供经营咨询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美国的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的执行机构下设"退休经理服务队",由有经验的退休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专门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提供咨询。日本有200多家公立试验机构,聘用有经验的工程师担任顾问,为中小企业的产品、技术可行性研究和试验提供具体指导等等。这些机构都为中小企业信用协会服务。台湾的金融机构联合成立了几家中小企业辅导中心,为中小企业提高咨询服务。
  这些咨询服务不仅提高了中小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降低担保损失,还促进了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6.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受到法律保障和规范
  美国的《中小企业法》和《中小企业投资法》对信贷担保计划的对象、用途、担保金额和保费标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日本有《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法》和《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法》,明确了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和信用保证协会的职能和作用,以及担保的规则等等。
  7.政府带动民间金融和担保机构
  政府参与的担保计划主要起着引导和带动民间机构的作用。首先,政府参与的信用担保本身就是引导民间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在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金融体系的主体是民间金融机构。因此,政府参与的担保计划的主要目的是鼓励民间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
  其次,政府参与的担保计划为民间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调动其他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大大提高了政府参与的基金的融资杠杆。如,美国的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为地方开发投资公司和小企业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提供担保。日本中央政府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为地方性担保协会进行再担保等。
  二、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及其应注意的问题
  我国的财政、金融和小企业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国家的体制有很大不同。因此,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制定担保政策,既要借鉴外部经验,又要根据我国财政、金融和小企业管理体制的特点,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1.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几点建议
  一是建立分层次的政府支持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我国的政府财力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不同。如美国联邦政府的财力充足,远远超过地方政府,联邦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政府财政收入60%以上。我国的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是吃饭财政,而且政府财政收入比较分散,中央政府财力相对薄弱。因此,可以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以地方政府为主。
  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担保重点应有所不同。中央政府实行全国统一的标准和办法,重点对一些特殊项目和贫困地区及不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或对不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的担保计划提供再担保。地方政府则根据本地中小企业的特点,确定地区扶持重点。
  同时,各级地方政府参与的担保计划应主要起引导、调动民间机构的作用。政府的担保基金不一定要直接为企业担保,可以对企业互助担保机构和商业担保机构提供必要的再担保,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