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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信用缺失动因分析
发表日期:2009-02-19
  

 在市场经济中,信用能够起到有效的调动各种社会资源、规范经济行为和降低交易成本的作用,是经济社会正常、协调运转的"润滑剂"的。从某种层面上可以说,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舞台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由于其数量庞大、运行机制灵活、所涉及的领域广,它们在活跃市场经济、方便群众生活、提供就业机会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发展和扩张中,资金缺乏是中小企业面临的普遍问题和最主要的发展障碍。中小企业在起步阶段由于规模小,对资金的需求可以通过自有资金和亲朋好友的借款来满足,但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具备一定的规模时,现有资金和原始筹资方法远远不能满足其对资金的需求,而中小企业的融资手段又极其有限,在其还不具备上市融资的条件下,寻求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成为其融资的首要选择。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对能否成功融资的影响作用至关重要。事实上,当前以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信用不足是许多中小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中小企业的信用缺失成为其向金融机构融资的主要瓶颈。

  信用不足的主要原因是中小企业的诚信缺失。造成我国企业诚信缺失的原因非常复杂,但并非源远流长。对企业失信的研究可以发现,不同的行业以及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原因,但又具有较大的相似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失信有利论的是中小企业失信的精神支柱

  由于信用创造效益需要一个长期过程才能体现出来,而许多中小企业难免看重短期行为和眼前利益,失信反而能够在短时间创造巨大的利润。而目前的状况是,守信者未得到有效的保护,失信者未得到严厉的制裁,则人们禁不住以舍弃信用为代价牟取眼前的暴利。事实上,一些企业和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已成为一个公开的"游戏规则",但做假的企业或中介机构受到惩处的却为少数,许多人和企业都从"失信"中捞到好处。

  当某些人或某些企业因为失信而获得利益时,会给大家带来一种错觉,就是"失信确实可以带来暴利"。当大家都认同这一错觉时,则"失信有利论"就会悄然产生。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失信有利论"就会成为一些投机取巧之人的心理支柱,在这种错误思潮的误导下,失信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而事实上,认为失信有利的人,他只是看到了眼前利益,却不知信用也是一种资本,而且对长远的经营有着巨大的影响作用。一时的失信却可能成为永远的障碍。

  二、 会计透明度低是中小企业失信的温床

  在中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够完善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为追求企业自身利益,做假账、编制漂亮会计报表成为许多企业惯用的伎俩。会计报表信息的失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会计信息作为一个企业经营状况的纪录,失信成分的存在会造成巨大的假象。

  普华永道的一项研究报告发现,一个国家的会计透明度与金融资本成本之间存在直接的关系。会计透明度越高,其资本成本越低,对经济的发展就越有利;反之,会计透明度越低,其资本成本则会提高,进而阻碍经济的复苏或增长。同时,普华永道发布了一份关于"不透明指数"的调查报告。该报告以35个国家(地区)为调查对象,从腐败、法律、财经政策、会计准则与实物(含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政治制度调整五大项对透明指数进行评分和排序。结果为各项的分值越高,表明"透明度"越低;分值越低,"透明度"越高。会计不透明诱导了失信行为的产生,某些会计准则空白地带成为孳生虚假财务信息的温床。一段时期以来,利用资产重组、关联方关系交易、模拟业绩调整等摆弄数字游戏、炫耀"纸上富贵"者纷至沓来,诚信缺乏影响着企业的发展。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善,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存在高收益、低成本的现象,这使得上市公司对会计造假乐此不疲。

  三、 失信成本低是中小企业失信的动力

  毫无疑问,理性经济人在作出一项决策时都会考虑成本与收益的大小。同样,一旦经济活动主体准备失信,则其在选择是否失信时也会比较得失,当失信带来的收益大于失信的成本时就可能选择失信。而目前失信成本过低是不讲信用的一个主要原因。当低成本能够换来高收益时,失信就有了动力。
  
  失信成本可分为违约成本和违法成本。失信本质上就是一种违约行为,这种违约带来的后果可能是商誉上的损失,也可能是造成违法的事实。对于前者则是以信誉换取收益,损失的是商誉和商业机会;后者涉及法律上的问题,即一旦造假活动被发现时所要付出的代价。
经济活动主体是否选择违约,主要看违约成本的高低。当违约的预期效用超过守信所带来的收益时,经营者可能作出违约的选择。从理论上讲,违法成本等于"造假被发现的概率"与"被依法查处所遭受的损失"两者的乘积。"造假被发现的概率"取决于内、外部监督体系的完善程度,"被依法查处所遭受的损失"则和相关法律制度及执法力度等因素息息相关。
违法成本越低,有关人员存在的侥幸心理也就越强,造假的可能性就越大;反之,违法成本越大,造假的可能性就越小。

  如要改变这一局面,需要制定和推行使"失信成本"远高于"守信成本"的惩治制度,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让失信者得不偿失十分必要。

  四、 监管不力是中小企业失信的可乘之机

  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内在要求,但诚信意识和诚信行为并不会自发形成。当诚信意识不是普遍地很高时,就需要外在压力来推动,对失信行为的监管无疑是要求诚信的最好推动力。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尚处发展完善阶段,对于失信行为的监管,目前我国尚存在经验不足、手段落后、监管体系薄弱等弱点。推动中国信用体系建设一直是近几年"两会"的热点话题之一,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成为信用体制建设的重点。监管不力的原因在于缺乏完善的失信惩处制度。制度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一般表现为宪法、各种成文法和习惯法以及自愿性契约等正式的制度规则;非正式制度主要包括人们在长期交往中所形成的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和意识形态等。同时,制度又有好制度和坏制度之分。好的制度会使诚信者得利,不诚信者受罚,从而使诚实守信成为人的自觉追求;而坏的制度则会使诚实守信者吃亏,不诚信者反而得利,这样势必导致经济人的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的自利本性的膨胀与泛滥,进而导致诚信缺失和诚信危机。

  治理诚信缺失应从完善制度和强化制度约束着手,加大查处和打击失信的力度,降低失信行为的收益,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五、道德意识弱化是中小企业诚信缺失的根源

  在我国由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历史时期由于种种原因,社会变革对价值观念的巨大冲击,道德标准迅速滑坡,传统文化道德的约束力正在被削弱或丧失,而新的文化道德体系尚未有效建立。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如果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原始本能"不能得到社会道德规范和社会舆论的有效监督和约束,那么即使制定了法律法规,也可能出现有法不依,甚至还会出现想方设法钻法律漏洞的现象。正如古人所言,内诚于心,方能取信于外,即没有"内诚于心"的道德意识就不可能有"取信于外"的道德实践。

  在现代社会中,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就是平等、理性、尊重个体和共同体的权益、对"游戏规则"的尊重。在中国这样的一个大国,如果没有一个人们普遍认同的契约观念、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要维系社会信用秩序和市场秩序是难于想象的。

                   作者:杭州元通担保有限公司 石见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