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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发表日期:2009-02-19
  


  近两年来,经济增长速度虽略有小幅回落,但给调整的速度却在加快。本轮结构调整主要以传统业的减员增效和高新技术产业、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为特征,在此过程中,必然伴随着大量中小企业诞生和发展。企业发展需要资金的支持,目前,正处于创业和发展初期的众多个体、民营和股份制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很大,但能够得到的金融支持则明显不足。这一方面是由于这些企业规模较小,有的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不具备一定的贷款担保条件;另一方面,金融机构本身业务开拓和发展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金融服务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如何突破这一瓶颈,完善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体系,是当前需要解决的一个迫切问题。  

  一、中小企业融资与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  

  广义的中小金融机构包括投资银行、信托机构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农村信用社等,就贷款融资而言,这里主要指后两类,从规模和特点来看,中小金融机构是中小企业天然的合作伙伴。这些年突,一些地方(尤其江浙一带)的中小企业也主要是在当地商业银行和城市、农村信用社的扶持下成长、发展起来的。但是这些年来由于中小金融机构本身的发展经常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自然也就不够有力。这些困难和问题是:  

  1、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尚未得到国家政策的有力支持,体制变动也较为频繁,并且至今仍未理顺。  

  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历史一般并不算短,但无论是在计划经济时期还是转轨期间,它们的发展都未真正被列入议事日程。在计划经济时期,不少城市信用社创建之初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为了解决富余人员及家属的工作安排问题,因而这部分金融机构充其量也只是对国有商业银行体系的一个补充,其自身的发展自然难以得到重视。由于缺少国家政策扶持,加之资产规模普遍较小,转轨期间,随着经济市场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日益显现,于是,如何对其加以整顿,以化解金融风险,又成为从中央银行到各级地方政府都十分关注的一件事情。近些年来,一些有条件的城市相继组建了城市商业银行,其中多数较为成功,如北京、上海等地,有的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中小金融机构多实行股份制,产权关系原本比较明晰,建立城市商业银行后,国家财政开始参与,搞得好效益也会提高,搞不好问题反而复杂化了。因此到目前为止,中小融机构在体制方面仍未完全理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发展。  

  2、中小金融机构至今仍未形成明确的市场定位。  

  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中小金融机构应有一个怎样的市场定位?有关这一问题的研究较少,实际情形更令人困惑。在固定利率下,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相比,中小金融机构在吸收存款方面没有任何优势,仅此一点就对其信贷规模的扩张构成制约,从而难以满足中小企业日益增长的信贷需求。目前,中小金融机构在经营方面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是在同一领域竞争,但又缺乏大型国有商业银行那样的信誉和资金实力,其发展自然举步维艰。事实上,在市场经济上、中,金融业的市场领域是很广阔的,金融机构可提供的产品和竞争手段也多种多样,中小金融机构应当也能够找到适合于其自身特点的市场定位,从而得到较快的发展。  

  3、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范的制度性建设滞后,对其发展构成潜在制约。

  金融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与一般企业的亏损倒闭不同,金融业一旦出现经营风险,将直接危及成千上万储户的利益,因此,居民将储蓄存放在哪里,首先考虑的是安全性。作为股份制的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理论上应由其自已承担,在实际操作中则需要相应的制度建设。目前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建设(如存款保险制度),中小金融机构少数经营出现问题时,储户挤兑现象时有发生,虽然最后问题都是由国家来解决,储户有惊无险,但其商业信誉的损失是很难挽回的。这也是中小金融机构难以较快发展的一个潜在原因。  

  除上述问题外,缺乏全国性的支付结算系统、人才短缺等,也对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构成了一定影响。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困难重重,中小企业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金融伙伴,其融资问题也就日益突出。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关键是要解决中小企业的发展问题,后一个问题解决了,前一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目前,随着加入WTO进程的加快,我国金融业将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在此情况下,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也应有新的思想。比如,对于近几年发展较快、实力较强的城市商业银行来说,更进一步的发展是否可以更多地依靠股票市场,成为金融类上市公司?这些银行本来就是股份制,内部的产权关系是明晰的,只要盈利情况能达到上市要求,就应当鼓励。我国目前金融类上市公司规模较大而数量较少,还没有形成一个板块,一些规模相对较小的商业银行上市正可作为一个很好的补充。再如,目前一些发达地区的城市、农村信用社在市场经济中主动求发展,有的资产规模已在十亿元以上,对于这样一些信用社,原有的信用社管理系统显然已不太适应,能否让其成为相对独立的小型商业银行,并直接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此外,由于城市、农村信用社基本实行股份制,这种较为灵活的机制更有利于相互间的重组和兼并,既然如此,能否鼓励它们之间进行强强联合,组建成一定规模的小型商业银行?是否可以有计划地选择一些小型商业银行做试点,让其率先成为全能银行?总之,随着加入WTO步伐的加快,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需要更多地考虑那些国内还较为薄弱的领域,考虑中小金融机构市场发展要求。只有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才能更为顺畅和便利。  

  二、中小企业融资与货款担保体系的建设  

  贷款需要抵押担保,这是不可动摇的商业原则,但是,正处于创业或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又往往没有足够的抵押品,干是,其强烈的资金需求与银行的贷款条件之间就形成了一对矛盾。由于缺少信贷资金,中小企业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缺乏应变能力,一些很有市场前景的项目往往仅因为资金问题而坐失良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办法是建立贷款担保机构,由它们为中小企业承担贷款风险,并从中获取一些收益;目前我国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少数民间的贷款担保机构,但总体上看这类机构的建设还处于初期,远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需求。从贷款必须有担保的角度看,可以说,贷款担保机构的建设直接关系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的步伐,需要着力建设和发展。  

  贷款担保机构民间可以搞,政府也可以搞。从目前的国情特点来看,政府搞起来可能效果会更好,也相对容易些。美国政府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曾由中小企业管理局建立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对促进美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我国目前还没有此类由政府部门建立的担保机构,如果建立机构一时比较困难,也可考虑采取基金的方式。比如由国家或各级地方财政拨出少量资金,建立中小企业专项贷款担保基金,采取市场方式运作,资金的来源和信誉都有保证。  

  关于民间的贷款担保机构,由于金融行业的特殊性,要使其能够较好地得到发展,还需从政策上创造一些有利条件,并建立建全相应的政策法规。在发展初期,民间贷款担保机构还可更多地依托行业协会或一些社会团体,如妇联等,以得到业内有关人士的专业指导和社会方面的支持。  

  三、中小企业融资与创业投资的发展  

  与一般中小企业相比,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有着更为便利、直接的融资模式,即创业投资。我国的创业投资业目前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地方的政府已陆续出资建立了规模不等的高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实际上起到了创业投资的作用,是政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一种方式。但从创业投资的发展方向看,投资主体将来还是要以企业、民间为主。  

  创业投资既是高科技企业的孵化器,其发展地就意味着众多中小高科技企业的发展。要使更多的创业投资公司在高科技产业集中的地区发展成长,一方面要更多地让全社会了解创业投资的重要性,其基本的运作方式,建全各项政策法规,以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从事创业投资;另一方面,大学或其它教育部门要注意培养科技--金融知识兼具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创业投资的人才需求。  

  综上所述,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困难和向题,实质上也是金融体系建设和发展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众多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也为我国金融业造就了一个巨大的市场,为众多中小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以及大型商业银行的业务开拓提供了机遇。  

(金融时报,李琨 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