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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融资担保之双刃剑
发表日期:2009-02-19
  

这是一家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真实故事:这家由5个自然人投资而建的IT企业,主营网络工程,注册资本达2000万元。由于业务发展需要,这家企业希望贷款5000万元。在没有什么固定资产可做抵押的情况下,银行仅凭信用不可能贷给他们这笔巨款,于是,他们来到了一家融资担保公司。

  凭什么让担保公司为他们作担保呢?企业拿出了手头一批大订单,包括华晨的、建行的、友邦保险的、等等。担保公司一查,确实不错,也就是说,这家高科技企业是市场前景看好。可再一查,又发现注册资本达2000万元的这家企业的帐面资产只有10多万元。这就让担保公司犯难了:虽然企业产品有市场,但担保公司又怎么来相信这家企业经营者的诚信,又有谁能保证企业经营者赚了钱后还给银行,而不是自己挥霍掉呢?

  担保公司提出由这家企业的5个自然人投资者以家庭财产作为反担保的方案,即担保公司为该企业向银行借贷提供担保,该企业的5名个人股东以其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最终,面对个人资产的反担保,这家企业的5名投资者退缩了。

  融资担保搁浅了。那家担保公司老总评说此事时说,企业经营者对自己的经营行为都不敢负责任,又怎能让担保公司和银行来相信企业的诚信呢?

  上述这则真实的故事至少说明了一点:有担保,远解决不了一切。

  面对急需资金的的中小企业和缺乏优质客户的银行,担保机构起到了信用链接的作用,架起了一座企业信用的桥梁。然而,目前在一般情况下,担保机构仍然需要被担保企业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据上海第一家民营担保公司上海众大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韩永康介绍,银行认可可以抵押的资产只有少数几种,包括产权明晰的不动产、现金存款、流动性较好的机器设备等,其它概不作为抵押物。而担保公司就不同了,可提供反担保物的范围很广,可以是不动产、固定资产,也可以是企业的存货、应收帐款、无形资产、租赁收益、股权等,只要能称为资产的都可以。

  对于要不要提供"反担保",业内人士的看法历来不一。一方观点认为,对于有着良好前景,处于创业起步阶段的中小企业来说,要他们提供足够的"反担保物",等于是"换汤不换药"。虽然担保公司要求的"反担保"比银行要求的抵押宽松得多,但对于许多中小企业来说,还是可能勉为其难。持这一观点的代表是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他们公司有条政策就是,前景看好的项目,贷款总额(即担保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免"反担保"。而另一方观点认为如果200万元以下可以免"反担保",换句话说,也就是贷款200万元以下可以不讲信用。持这种观点的代表便是众大公司,他们原则上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被担保额双倍的"反担保"。他们认为,要求双倍的"反担保"并不是看重被担保企业的资产,因为真的一旦发生问题,这些资产要变现的困难相当大,重要的是被担保企业对自己的行为和信用要承担责任。

  关于要不要"反担保"的争论,代表着不同的价值取向。究竟谁对谁错,谁也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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