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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新型有效的担保方式:应收账款抵押
发表日期:2009-02-19
  

  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因此是建立在债务人的商业信用基础之上的,可看作是一种信用债权。根据我国现行的担保法,应收账款不能作为抵押物和质押物。根据规定,可以作为抵押财产的物品范围很广,包括土地使用权、生产设备、厂房等等,但没有明确规定企业是否可以其在应收账款上设立担保。早在几年前,有些专家曾提出,作为企业融资创新的一种形式,对小笔短期周转金可实行应收账款抵押贷款。
  应收账款抵押意义有以下几点:
  一是打开企业融资创新空间,可以扩大企业再生产能力,为企业资金加油。在市场经济中,赊销是企业为扩大销售的信用销售方式。应收账款属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应收债权,以此抵押担保贷款,扩大了抵押物的范围,更加有利于企业筹集资金,展开经营。特别是对一些没有有效抵押物作担保的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抵押贷款业务是中小企业一种理想的融资方式。
  二是应收账款抵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现金流和为银行提供担保之间的矛盾。例如,企业以应收账款抵押而获得的贷款,可以自由地用以经营,不受抵押的限制;而应收账款的收益,一旦付入应收账款抵押的特定账户,则不能被处置,这又保证了银行作为债权人的担保利益。
  三是对于银行来说,应收账款抵押便于控制,可以加强担保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如果企业不履行主债务,银行可及时将应收账款的收益用来优先偿还债务。
  尽管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应收账款可作为抵押物,但在实践中,有些动产和权益是有价值和能带来未来收益的,比如存货、应收账款、收费权、尚未收获的农作物等。因此,抵押物应该更加灵活,建立和完善我国应收账款抵押的法律制度很有必要。目前,工行已经开始积极尝试应收账款等动产抵押新方式。
  来源:银行联合信息网 编辑: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