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是多少
发表日期:2009-02-19
保证的期限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超过约定的和上述1、2种规定的期限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
保证的期限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超过约定的和上述1、2种规定的期限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
杭州中小企业担保网 版权所有
地址:杭州市天城路68号万事利科技大厦2幢16楼1603-1606室 邮编:310003 电话:(0571)85156848 邮箱:zjhzdb@126.com
COPY RIGHT (C) 2008-2018 zjhzd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8000865号
企博网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