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委托,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规范有序开展2008年度杭州市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现决定对信用评级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承担担保机构信用评级的评级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其注册地在杭州的信用评级机构;
2、已取得企业信用评级服务资格证书;
3、具有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三年以上从业经验与担保机构信用评级营业注册;
4、有能力独立开发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体系。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信用评级机构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信用评级服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3、至少3年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报告电子文档;
4、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指标标准体系与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实施方案;
5、信用评级机构从业人员登记表;
6、信用评级费用报价。
三、招标程序
邀请相关学者及专家组成一个评审小组,研究确定对杭州市担保机构进行信用评级的评级机构。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20日。
申报材料请交至杭州市担保业协会。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戒坛寺巷25号宏大宾馆写字楼2410室,邮编:310006,联系电话:85156848。
杭州市担保业协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