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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出台新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发表日期:2010-11-25
  

  近日,杭州市出台了《进一步推进杭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2010]2号),8月2日起,杭州市主城区正式开始受理新的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调整后的小额担保贷款新政从破解原有工作困境为切入点,政策体系更为清晰,申请门槛更低,扶持额度更大,是杭州市全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打造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充分就业城市和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重要举措。
  人群增加,小额担保贷款实现普惠制。新政扩大了贷款对象。六城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村求职登记人员,只要是在劳动年龄段内且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手续、具有一定创业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都可以申请贷款,获益人群大大增加。同时,“新杭州人”也是本次政策调整的受益者,只要是在六城区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求职登记人员,也可以申请贷款,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充分就业城市的若干意见》中“给予新杭州人与杭州户籍劳动力同等的就业创业待遇”的精神,实现了普惠制。
  开闸放水,最高贷款额度调至20万。新政的贷款额度和贴息标准大大提高。原来的贷款额度最高仅为5万元,新政则把普通项目的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万元,涉及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或文化创意类的项目,最高额度还可以提高为20万元。贷款期限从原来的贷款1年展期(续期)1年,延长至贷款2年展期2年。对按期归还、信用状况较好的借款人,允许其再次贷款,同一扶持对象贷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在贴息方面,对“新杭州人”中的求职登记人员,给予50%的贴息;对其他符合条件的六城区户籍人员,给予全额贴息。
  降低门槛,担保条件更加宽松。根据以往的政策,小额担保贷款采用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申请贷款人提供抵押物做出反担保这样的形式来进行风险防范。这样的程序,往往会对申请人顺利申请贷款造成一定的障碍。为了让更多有创业愿望和创业项目的群众获得贷款,新政明确,申请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只要提供“由1名六城区地域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提供担保”等几项有效担保措施之一即可。
  因时制宜,创新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担保条件变化后,贷款风险也出现转移。担保基金不再直接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而主要是风险池风险补偿的作用,因此名称由“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改为“小额担保贷款风险基金”。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改为直接由六个主城区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别建立小额担保贷款风险基金,市本级按相同额度进行配套,专户储存于选定的经办银行,封闭运行,单独核算,专项用于小额担保贷款可能出现损失的风险补偿。
  把握关键,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可持续发展机制。为避免造成小额担保贷款是政府发放的“救济金”的印象,新政从贷、用、还三个环节强化贷款的商业性质。所有小额担保贷款文书借款人均与银行签订。建立定期回访制度,督促借款人及时还款。加强催收逾期贷款的手段和力度,对真正恶意不还人员,采取法律手段督促还款,确保小额担保贷款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