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的到来,今天是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杭州中小企业担保网

担保创新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担保创新
银监会颁“禁入牌” 案件频发敲响警钟
发表日期:2010-11-25
  

5月下旬,银监会一纸发文,对在4月底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下简称北京农商行)连续发生的2起重大案件的责任人——原北京农商行行长金维虹以及分管信贷的副行长姜朝,处以罢免职务并终身不得再从事金融服务业的处罚。

  这是中国银行业首例对案件负责人处以“终身禁入”的案例。

  对于金维虹的“终身禁赛”,一些北京农商行人士认为并不为过。“就是因为其个人急功近利,过度追求业绩扩张才导致案件频发,给北京农商行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他说。

  而一位上海银监局人士则认为,在整个经济形势的下行期,各个部门的相关收益也会减少,而银行急于把业绩做好,对贷款的审核往往放松,这就造成了银行案件的频发。

  银行业高管首例禁入

  5月下旬,银监会一纸发文,对原北京农商行行长金维虹以及分管信贷的副行长姜朝,处以罢免职务并终身不得再从事金融服务业的处罚。

  据记者了解,这一处罚的起因源自于今年4月底北京农商行连续发生的2起重大案件。

  2009年2月底3月初,北京农商行商务中心支行爆出4.6亿元的按揭诈骗大案。根据媒体披露,涉案的北京华鼎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假证件和印章非法向银行骗取巨额贷款。

  由于骗贷额度巨大,北京农商行商务中心区支行行长田军、副行长、主管信贷的正副经理,及所辖大郊亭和十八里店两家支行的正副行长等八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的调查。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农商行已查明的损失超过1亿元。而在4.6亿骗贷案出来后,银监局和总行又派出审查小组到支行审查项目,发现在票据融资等项目上也存在相当隐患,目前另一起案件的涉案金额达到2560万元。

  “本来银监会一开始对这个案件的态度是不追究金维虹等人的个人责任了,但是在这次全行业的通报中又加了终身禁入金融服务业的处罚,是此前没有的。”一位知情人士表示。

  记者了解到,银监会的这一决定是中国银行业首例明确以“终身禁入金融服务业”作为处罚的案例。

  而有接近北京农商行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北京农商行已经出现了数亿元的亏损,员工工资被普遍调降20% ,所有信贷业务全部叫停。

  过度扩张隐患

  2005年10月,北京农信社改制成为北京农商行,成为国内农信社改革的第一批试点。作为第一任行长的金维虹意气风发地提出了三年计划:“三年,我们要创造能够符合监管标准的、具备开办全国性商业银行的能力,也要实现引进战略投资者以及上市的准备。”这样的言论曾被金维虹多次提及。

  为了抢占在北京的市场份额,金维虹主动在北京市内铺设网点,几乎放弃了本应占领的农村市场;为了实现扁平化管理,金把很多大型的一级法人的区农信联社拆分成了若干个一级支行。改制后这些支行变成了三级支行,财权、用人权全部上收总行。

  为了实现三年目标,金维虹给下面支行负责人提出了很高的考核标准。“有些业绩目标都是在前一年的基础上翻番的,逼得我们只好凭命地找业务,”有北京农商行人士对记者说。他指出,支行负责人都要和总行签协议,达不到经营效益就撤换,一些支行负责人为了达到目标只好铤而走险。

  北京农商行成立3周年之际,金维虹拿出了看起来漂亮的业绩。截至2008年9月末,北京农商行实现经营利润 20.8亿元,较改制前同期增长101%。其资产规模、资产回报率居国内农村商业银行第一。而作为该行改制操盘手的金维虹也获得了难以计数的荣誉和奖项。

  不过,这样的扩张却是一家由农信社改制不久的农商行所无法承受的。有北京农商行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北京农商行扩张过快,内部管理及风险控制却没有跟上。“平心而论,金维虹的能力比较强,也比较有魄力。在农信社改革初期能够大刀阔斧的改革也许是件好事。但他的改革太激进,农商行的能力与实力在北京都拼不过那些大银行,有时为了达标,就硬往上上。田军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该人士表示。

  但城市业务竞争非常激烈,农商行本身又是一家小银行,因此能拿到的好项目很少,业务增长速度很慢。主动找到农商行做信贷的通常都是在四大或者股份制银行无法通过的项目,转身到农商行碰运气的。而农商行激进的考核政策迫使很多支行行长放松了对信贷风险的审核,积极地接单。

  “这就是造成骗贷案的一个重要原因。”他说。

  金融案件频发期

  随着整个金融形势的下行,北京农商行的案件只是“冰山一角”。

  一位业内人士也对本报表示,去年以来经济形势不好,今年初整个农信系统的不良率都有压力,其他地方的农信社也出现了一些案件,只是没有北京农商行这么惊人罢了。

  据银监会通报,今年1~4月,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百万元以上案件共26件,涉案金额10.34亿元;其中千万元以上案件13件,涉案金额9.78亿元。仅4月份,百万元以上案件高达10件(其中千万元以上案件9件),涉案金额约4.65亿元。案发地区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案件防控工作基础较好、多年未发生大案要案的地区,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4个直辖市3月份全部发生过千万元以上大案。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2009年一季度金融工作通报会上表示,多数案件有银行内部人员参与作案,基层网点仍是案发重点机构。纵观这些案件,大都是在内外勾结、责任缺失和脱离制度约束的情形下发生的,看似很简单,却防不胜防,对银行构成极大威胁。

  “在整个经济形势的下行期,各个部门的相关收益也会减少,而银行急于把业绩做好,对贷款的审核往往放松,这就造成了银行案件的频发,未来一段时间,上海这一方面的防控也是主要的工作。”上海银监会一位人士表示。

  在金融案件的频发期,银监会也加强了对案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刘明康明确表示,要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发案情况,依法调整该机构董事会通过的全年经营规划,并依法提高核资本充足率;对于情节严重和整改不力的,当年停批新设分支机构或网点,不得到海外从事任何扩展业务;要实行双线问责,上追两级,重大案件向中组部、财政部和中国投资公司等管理部门和股东单位进行正式通报。

来源: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