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为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根据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等四部门《浙江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神,现将2015年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实施风险补偿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请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资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相关申报条件请参照《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5 年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资〔2015〕232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
申请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须提供下列材料,一式2份,一律用A4纸规格,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
(四)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原件;
(五)经协作银行盖章(需加盖骑缝章)确认的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明细表(附件2);
(六)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三、申报程序
(一)请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开发区经发局接到通知后,尽快组织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申报,填写 《 市(县、市)2015年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风险补偿项目汇总表》(附件3),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393484629@qq.com,并会同所在地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纸制材料接收地址及联系人:杭州市环城东路23-6号,杭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联系人:张俊楠,联系电话:0571-87297273。
市经信委联系人:郑晓敏,联系电话:0571-85257091,楼建民,联系电话:0571-85257090。
附件:1、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doc
2、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明细表:附件2.xls
3、市(县、市)2015年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风险补偿项目汇总表:附件3.xls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