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担保公司:
现将杭州市经信委《关于做好2016年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转载于担保网上。请各担保公司认真了解通知内容,如符合申报条件的担保公司请指定人员,按通知要求抓紧完成风险补偿项目资金申报材料。各担保公司申报材料都需经各区、县(市)经信委、财政局联合行文一并于2016年2月24日前上报协会, 由协会统一报送市经信委,逾期不再受理。
杭州市担保业协会
2016年1月25日
关于做好2016年省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发局,各担保机构: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6年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做好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请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资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相关申报条件请按照《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资〔2016〕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
申请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须提供下列材料,一式3份,一律用A4纸规格,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
(四)经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原件;
(五)经协作银行盖章(需加盖骑缝章)确认的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明细表(附件2);
(六)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三、申报程序
(一)请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接到通知后,尽快组织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申报,填写 《 市(县、市)2016年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汇总表》(附件3),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1139579141@qq.com,并会同所在地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地址:杭州市富春路188号市民中心A座1618室)。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担保机构纸制材料接收地址及联系人:杭州市天城路216号嘉怡城市酒店辅楼三楼(文晖大桥东),市担保业协会联系人:吴建瑛,联系电话:85156848。
市经信委联系人:郑晓敏,联系电话:0571-85257091,楼建民,联系电话:0571-85257090。
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月25日
附件:1.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资金申请表
2.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明细表
3. 市(县、市)2016年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 风险补偿汇总表
4.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暨2016年度经营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下载:附件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