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2016年12月1日《关于取消业主支付保函和承包商履约保函备案事项的通知》转发,望各有关单位按此通知精神执行。
鉴于杭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建设工程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4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已予废止,宣布失效。据此精神,自2016年12月5日起,协会停止办理各有关单位的业主支付保函和承包商履约保函备案的工作。
经协会与杭州市建委有关部门联系,对建设工程担保操作模式要调整,下步工作怎么调整仍在研究之中。如有新的精神,协会将会在市担保网上及时通知。
杭州市担保业协会
2016年12月5日
附件:
转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关于取消业主支付保函和承包商履约保函备案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http://www.hzzbw.net/Data/HTMLFile/2016-12/61e95790-de6d-45d9-9eca-9f04669e5a8f/d8cceffc-7fcd-4b47-94e2-4076fa535212.html?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1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2016-01-29 08:39:53 杭州网 |
杭政办函〔2016〕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的规定,我市对2014年12月31日以前由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34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199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本通知自2016年2月 27日起施行。 附件:1.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doc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