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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扶持民营企业发展 广东将出台多项优惠政策
发表日期:2009-02-17
  

  3万元资本可当科技公司老板  

  羊城晚报报业集团粤港信息日报"民营新广东"大型系列活动昨日再掀高潮,"民营企业生态环境高峰论坛"在深圳隆重举行。会议透露,为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广东有关方面近期将出台多项优惠政策。

  扶持民企多出口

  省外经贸厅对外贸易发展处调研员蔡富春介绍,从今年开始,广东省政府将连续五年、每年财政拨款2500万元,作为扶持民营进出口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只要符合进出口经营权的民企都可申请,适用范围包括民企出国展览、摊位补贴、申请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ISO国际质量标准认证等。

  为加快民企办理进口业务的速度,省外经贸厅和工商、税收、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一起努力,要求相关部门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办好企业登记备案手续。

  据介绍,到今年底,广东民企进口企业将突破一万家。

  办企业门槛降低

  针对目前个人注册公司"门槛"较高的情况,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处调研员关永光透露,广东工商部门正研究制定《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除国家明确限制的投资领域外,都允许民营进入,鼓励跨行业、跨地区、多种经营,不限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对一些新领域,如担保业、社区服务业等,积极开展登记试点,探索经验,逐步规范。对创办民营科技型、农产品加工型企业,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创办的非公司制企业,如果非关键条件尚有欠缺,但一年内可以完善的,可由工商部门核发一年期的临时营业执照,并按正规企业实行预备期管理。

  《办法》还将大大降低注册公司的门槛:允许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注册资本分期到位,首期达到法律规定标准50%以上的,可予以登记开业;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咨询及服务的科技型私营企业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可到3万元;自然人投资兴办私企或合伙企业的,不受注册资本限制;允许以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资本投入企业。

  放宽民企冠"省名"

  私营集团有限公司的登记条件放宽为:母公司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有三家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达到6000万元以上。科技型私营企业集团登记条件则进一步放宽为以上条件减半。

  企业要求冠广东省名的条件也放宽,注册资本在600万元以上和年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外向型民企,凭有效证明,可以申请冠省名。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省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或山区从事生产型、科技型企业,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以上,也可申请冠省名。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