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杭州市发布《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实施意见》,通过各项举措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杭州融担集团积极打造“政担银”产品矩阵,推出“专精特新贷”银担专属产品。近日,杭州市经信局与集团联合制定的《杭州市专精特新贷操作细则(试行)》正式印发。
“专精特新贷”是什么?
贷款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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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贷”是什么?
本操作细则所称专精特新贷为政担银组合服务产品,是指经办银行及担保机构与市融资担保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后,由经办银行发放、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财政贴息、机构让利,用于支持在杭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担保贷款。
“专精特新贷”贷款对象申请专精特新贷的中小微企业需为相关部门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专精特新贷”贷款可用于哪些用途?专精特新贷为经营性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资金用途仅限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专精特新贷”贷款额度、利率及担保费率借款企业具体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及担保机构根据借款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担保金额单户最高为1000万元。
经办银行给予专精特新贷的利率不高于贷款合同签订日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BP。担保机构给予专精特新贷的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千分之五。
“专精特新贷”贷款期限专精特新贷单笔贷款期限为一年。
“专精特新贷”贷款贴息额度在《实施意见》政策实施期间生效存续的专精特新贷,市经信局根据借款企业实际取得的一年期专精特新银担专属产品贷款金额,予以不高于1%的贷款贴息,单个企业每年可申请一次贴息,最高贴息不超过10万元。因企业提前还款实际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贷款使用期限予以贴息。
《操作细则》执行期限本操作细则自2024年1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杭州市经信局、市融资担保集团负责解释和修订。
自《实施意见》发布以来,杭州融担集团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参与政策制定和实施,落细落实“专精特新贷”产品,通过“较低贷款利率、较低担保费率、财政贴息支持”组合优势强化金融赋能企业,鼓励杭州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下一步,集团将锚定杭州专精特新企业,持续优化、运用好“专精特新贷”政担银专属产品,统筹协调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开展“专精特新贷”业务,持续为“小巨人”注入“金能量”,让金融活水的澎湃动能为杭州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贡献更多力量。
来源:杭州担保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