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风险补偿资金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表日期:2009-02-17
各有关担保机构:
根据浙财外金字[2008]41号《关于作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全省2007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已经开始并且将于2008年8月30日前申报结束。材料上报协会.为此,凡是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07])186号中规定的担保机构,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申报,逾期不再补报。
附件
《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做好中小信用担保机构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试行办法》
杭州市担保业协会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